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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投保示例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本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 初次发生本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 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 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决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 ,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年龄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投保示例

张先生:(30岁)
投保国寿康宁重大疾病(分红)险,保额10万元(年交保费4070元,交费期20年),如果您要保20万,则保费也加倍,反之亦然.保险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直至身故为止.
则可以享受的保障有:
1.每年都有红利,直至身故.红利累计到张先生70岁的时候有69635元(假定中等回报),累计到张先生80岁时候有110303元(如果保险公司的投资回报率按高等回报则该数目是147071元).
2.身故--保险公司赔付10万元.合同终止
3.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赔付10万元.合同终止

您总共的交费是:4070*20=81400元
您可以获得的最大收益有(按投资中等回报率计算)
10万(身故或者重大疾病)+累计红利147071(累计到80岁,如果生存还可继续领取)=247071元

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急性重症肝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深度昏迷、、严重脑损伤、帕金森氏症、阿尔兹海默氏症、良性脑瘤、多发性硬化症、重症肌无力、再生障碍性贫血、瘫痪、双目失明、肢体缺失、严重烧伤、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主动脉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等二十一种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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